2007年10月19日 星期五

越戰中的台灣特種部隊




所謂“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有關台灣在越戰期間軍援南越的各項秘密計劃,近年來已陸續曝光,如:奎山軍官團、駐越軍事顧問團、援越空運隊等,不過這些大多是官方的正式援助行動:只是受限于當時局勢必須低調進行。除此之外,仍有不少的秘密計劃見不了光,台灣特種成員赴南越任美國的越戰雇傭兵就是一例。筆者走訪曾赴越參戰的特種部隊老兵,並參酌島內外資料,勉強補上台灣援越秘史失落的一頁。
特種部隊成立背景
台灣特種部隊在1956年成立,專門負責執行秘密任務,又稱“武漢部隊”,有希望特種部隊能像武昌起義一樣為反攻複國開第一槍的意義。不過,軍方在1951年至1953年間,曾有遊擊傘兵運用計劃和遊擊空降部隊的訓練計劃,顯示在特種部隊編成前,軍方當時是準備將空降部隊和受過傘訓的遊擊隊空投大陸,進行敵後作戰。
特種部隊下轄4個特戰總隊,第二及第三總隊接受美援,完全按美制編裝及訓練,員額約3000人,部隊駐有美軍顧問隨軍進行訓練。不過這項美援是因當時台灣和美國在大陸情報蒐集行動上合作密切,故台灣順勢要求美方代訓特種部隊。


第二及第三總隊于1956年成立,當時軍方還挪用部分美援裝備成立第一、四總隊,其中特戰第一總隊是因“8·23”炮戰和支援西藏抗暴運動於1958年成立。為了模擬到西藏的長途飛行和經長途飛行後對戰力的影響,那時特戰隊員經常搭著C--46運輸機繞著台灣長途飛行後才跳傘進行演習。至於第四總隊則是1962年接收滇緬邊區遊擊隊四千多人編成。由於特戰第一、四總隊並不為美軍顧問團承認,故未駐有美軍顧問。目前軍方還存有從1957年5月至1962年8月“特種部隊組訓及作戰管制與運用原則”相關檔案。
名義上特種部隊屬於陸軍總部管轄,但很多任務都是由“國防部”特種情報室或情報局直接指揮,甚至與美國中央情報局合作,又有一種說法是歸神秘的“316指揮部”指揮,但當時特種部隊真正的幕後大老闆應是蔣經國。1960年4月,當時任“國防”會議副秘書長的蔣經國就曾邀請駐臺美軍協防司令史幕德將軍,前往中部某地參觀特種部隊,以爭取協助空投特戰部隊到大陸打遊擊,不過美方終究沒有同意。
當時台灣特種部隊編組,不論形態還是員額等方面,與一般陸軍野戰部隊有極大的差異。“特種部隊”編組形態,以總隊為單位,總隊之下再區分為團作戰分遣隊(又稱為大隊,其中又區分為作戰大隊、突擊大隊、偵察大隊等),營作戰分遣隊(又稱為中隊),連作戰分遣隊(又稱為分隊)等4種編組層級,其中又以連分遣隊(分隊)為主幹。每一連分遣隊(分隊)的編組人數,以任務需要而定,隊員人數最多僅有十余人,由具有各種兵科專長的隊員組合而成,下分支援組、爆破組、火力組和突擊組,每組3人。除個人已具備原有兵科專長外,在分遣隊組合完成後,還必須進一步學習其他兵科的專門知識,使每位隊員均能成為全方位的通才,以因應詭譎多變的戰況。
特種部隊作戰史
1958年冬,特種第一總隊隊長夏超奉蔣經國指示率領1200人,搭乘C--46運輸機途經泰國抵達孟帕遼機場,增援滇緬孤軍,企圖開闢第二戰場,又稱之為“西南國境保衛戰”。但因受到國際局勢的影響,事倍功半,以致無疾而終。大部分特戰第一總隊隊員于1961年“國雷行動”(取蔣經國之“國”及當時CIA台北站站長雷克萊恩之“雷”)中,撤退回臺。當時夏超擔任教導總隊總隊長,下轄9個教導大隊,許多孤軍在撤退回臺後,因為有叢林實戰經驗且又無親友在臺可共謀生計,便編入第四特戰總隊或由其他台灣軍方部隊所吸收。
外傳1962年時,軍方曾派遣700多名特種部隊官兵乘坐運輸機準備向廣東地區進行空降突擊,飛行至半途,因軍方高層獲悉突擊計劃已經外泄,只好原機折返。
實際上,美國為防止台灣輕舉妄動,乾脆在行動上限制台灣反攻大陸的能力,尤其是對特種部隊的敵後突擊行動,只允許台灣軍方一次空降十余名到二十名隊員,這種任務最多只出動一架C--46或C--47運輸機,真要動用700多名特種部隊官兵,一定是進行大行動,勢必瞞不過美方,而且美方也不會同意。
上世紀60年代,當局雖然偏安台灣,除了不放棄反攻大陸外,還試圖在東南亞地區展示軍力,及與友邦合作對抗共黨勢力的計劃,始終未嘗稍歇。據美國公佈的秘密檔案顯示,1960年1月,南越總統吳庭艷訪台時,曾和蔣介石進行七度會談,其間提到了台灣派兵赴越協助西貢政府剿共的可行性。
1961年,越共加快南越境內的武裝顛覆行動,吳庭艷向美國建議動用台灣軍隊赴越作戰。吳庭艷在訪台時曾參觀過台灣軍方演習,認為台灣軍隊受過嚴格訓練,反共意識強,且西貢政府對越戰逐漸“美國化”亦感到不安。
1961年5月,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雷姆尼茲上將訪問西貢時,面詢吳庭艷:美國應該怎麼做才會對南越最有幫助?據說吳庭艷當面告訴他,派台灣部隊到東南亞來,美國海、空軍負責台灣的防務。
軍援南越海燕特區
由於美國的阻撓,台灣直無法公開派兵參與越戰,但仍有傳言指台灣特戰部隊在南越軍方的默許下仍秘密有限度介入,即援助“海燕特區”。
海燕特區的由來是因南越總統吳庭艷施行國籍法,使得華僑為了生計,不得不入越南籍。但越南兵役法規定:凡達18歲,必須自動入伍報到,否則以逃兵罪受軍法處置。華僑入伍後,受訓完畢如無巨金賄賂,必被調到前線作戰,新兵經驗不足,多數一去不返。所以適齡華僑青年,都千方百計設法免遭此劫。
華裔的阮樂化神父是吳庭艷的知交,他想出一個消極辦法,以拯救華僑子弟的生命。1959年,阮神父向吳庭艷要求開發南越最南端金甌角的狹長半島,這個地方是一塊低於海平面的沼澤地,共有700平方公里,週遭都是越共佔領區。阮神父招募農民自行開墾,並由南越政府配給墾荒工具及建築材料,吸引很多華僑子弟前往。這一地區由吳庭艷直接批准阮神父策劃經營,並定此區為海燕特區。
阮樂化為廣東人,抗戰時加入“國軍”,並接受遊擊隊訓練,抗戰結束,升為陸軍中校。大陸淪陷後逃到越南,並輾轉來到南越。
海燕特區成立之初,只有七八百人,後來增加到二千多入,阮神父針對成員施行軍事化管理和軍事訓練以自衛,並獲美援軍需品的補給與裝備。越共初以為可欺,集結進犯,遭受迎頭痛擊,鎩羽而歸,從此對金甌角的海燕特區,再不敢存覬覦之念。阮神父也博得“戰鬥神父”之美名。
其實,海燕特區的性質類似吳庭艷時代大力在農村推行的“戰略邑”,以一些居民較多、經濟與交通條件較好的村落優先建立,再將散居各地易受越共協迫的民眾遷入,原則上每邑約150戶。戰略邑周圍架設鐵絲網,挖掘壕溝,並構築碉堡,以防越共入侵,各邑之間還可組成聯防系統,後改稱“新生邑”。
據曾在1963年親赴海燕特區採訪的資深女記者蘇玉珍的回憶錄《破冰》記載,海燕特區內有台灣遊擊隊,升有“國旗”,並有很多中文的反共標語,也講“國語”,書中並稱海燕特區為遊擊隊基地,阮神父為指揮官。
根據蘇玉珍回憶錄的描述,當時,海燕特區遊擊隊很像滇緬邊區孤軍,只不過海燕特區是南越政府核準的地區武力。蘇玉珍回憶錄中並沒有提到有台灣特種部隊在海燕特區,不知是否因保密而未提及,還是當時尚未有或確實沒有台灣特種部隊軍援海燕特區;不過在蘇玉珍報道後,政府開始重視這批在南越的反共遊擊隊,並接當地小孩來臺就學,阮神父也曾在1965年來臺。
充當越戰雇傭兵
越戰時期,台灣援助南越工作主要是以政戰顧問、航空運輸、醫療、農業和經援為主,並未直接派兵參戰。不過台灣軍事人員曾介入越戰的傳聞卻不斷,經筆者查訪,當時確實有少部分現役特種部隊人員經由美國情報單位安排,以雇傭兵身份私下前往南北越交界區和胡志明小道從事偵察任務。
胡志明小道是假道當時為中立國的寮國,在越南國境線以西不遠,概略與國界平行的一條走廊,並有支線通達柬埔寨。
而台灣特種部隊人員介入越戰,約在1965年前後。由上述時空背景看來,美方要求台灣特種部隊人員赴越進行偵察任務,可能是要因應急劇增加的北越滲透活動。因為胡志明小道位於叢林地區,極易隱蔽且不易偵察,故越戰全期,美軍對胡志明小道的真實路線也末必全盤了解。由於美軍大都派機轟炸以摧毀越共輜重,因此必先由特種部隊進行偵察掌握敵蹤後,再呼叫戰機轟炸以收戰果。而當時美軍特種部隊兵力可能還無法掌握北越在胡志明小道的全盤滲透活動,因此才出重金私下請台灣派出特種部隊協助偵察,加上台灣特種部隊與南越官兵同為黃種人,有助於掩護偵察行動。不過,因美軍隨後迅速增兵南越,因此推測台灣特種部隊成員在越南活動期間應不長,最多只有兩三年。
由於美國政府一直不願台灣介入越戰,因此不太可能是透過軍方或外交管道向台灣提出請求。由於特種部隊一向與情報單位合作密切,台灣特種部隊成員赴越南應該是透過情報合作管道,詳細數目已不可考。
赴越參戰風險很大,死傷幾率很高,因此美軍許以重金,每個月薪水500美元,台灣部隊官餉也照領,而且出發前還先發半年官餉。以20世紀60年代中期台灣的生活水準而言,真是一筆大錢。另外依照美軍規定,凡被選派前往越南服務者,不論中西、不問國籍、不管身份,凡屆滿9個月只要還能活著,即可打道回鄉,不管你人在何處、身在何方、擔任何種職務、從事何種任務,全都“一視同仁”。另在服務的9個月期間,還能獲得一週假期,休假期間可免費搭乘美國各航空公司飛機,前往世界各地遊玩。
由於台灣特種部隊成員參與越戰,都是在高度保密的情形下進行,整個計劃的細節至今仍是謎團,例如:當初台灣與美國協定派遣特種部隊的計劃內容,在越任務規劃,戰果如何,計劃時間,參與人數,陣亡人數等,都是一連串的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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